吉林省教育技術裝備處關于開展實驗加試工作的通知
吉林省教育技術裝備處關于開展實驗加試工作的通知
各市、州教育技術裝備處(辦):
為提高實驗教學水平,促進實驗教學的良性發(fā)展,培養(yǎng)學生的能力,根據(jù)吉教裝備字(2007)1號文件精神,決定2007年初中畢業(yè)生實驗加試工作全面展開,主要考核學生實驗操作和實驗技能及基本知識,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加試合格與否作為初中畢業(yè)的依據(jù)?,F(xiàn)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各市、州裝備處(辦)負責本地的加試工作。
二、 由各市、州裝備處(辦)研究制定本地加試的題目。
三、 2007年初中畢業(yè)生應參加本次實驗加試(物理、化學、生物)。
四、 由各縣(市、區(qū))裝備辦負責本地加試的組織工作。
五、 2007年初中畢業(yè)生加試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。
六、 各市、州裝備處(辦)于6月30日前將加試工作的總結(jié)(注明人數(shù)、科目、題目等具體內(nèi)容)報省教育技術裝備處。
吉林省教育技術裝備處
2007年3月6日